作者: 时间:2019-11-19
各投标公司:
原公告中的第三条投标人资格的3.2改为“3.2投标人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上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参与现场投标”,其他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与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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