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萍乡学院招标与采购中心

萍乡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19

萍乡市财政局文件




萍财采〔2026〕4号



萍乡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升 政府采购效率与透明度,根据萍乡市财政局转发《江西省财政厅 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萍 财采〔2026〕1号)要求,结合江西省政府采购智慧监管综合平 台正式上线运行实际,现就市本级规范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管 理明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线上备案,依托省智慧监管平台规范办理

江西省政府采购智慧监管综合平台于2026年1月1日已正 式上线运行,近期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的线上化操作逐渐完



善。为实施全程电子化信息化,进一步提升采购整体效率,自本 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市各采购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必须通过 江西省政府采购智慧监管综合平台进行政府采购线上备案,原线 下备案方式同步停止执行。未按规定完成线上备案的采购项目, 一律不得开展后续采购活动。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有效预防领导干部 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净化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环境,保 障招标投标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西 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 的通知》(萍发改公管字〔2026〕58)要求,在本市行政区 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办理招标备案时,各预 算单位应签订《领导干部不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各预算单位需将签订的承诺书在江西省政府采购智慧监管综合 平台采购项目新增时扫描上传备案。

二、严格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备案真实性与合规性

各采购单位对本单位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 性、必要性承担主体责任;主管预算单位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采 购计划备案工作统筹管理、审核把关、监督落实责任。各单位要 健全内部管控机制,规范内部审查流程,严禁无预算、超预算、 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将加大事中 事后监管与抽查力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备案信息不实、



程序不合规的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各采购单位在江西省政府采购智慧监管综合平台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详细编制采购需求,明确采购标的的数量、规格、技 术标准、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核心内容。采购需求应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 供应商

各主管预算单位要统筹指导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做好政府采 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工作,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项目依 法依规落实预留份额要求,严格执行预留比例要求,并在实施计 划中如实填报。继续沿用《萍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 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萍财采〔2022〕19号)文件要求,采购 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 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 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 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微企业合同总额占全部政府 采购总额的比例的高低直接体现当地营商环境的好坏,各主管预 算单位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萍乡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实 施计划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萍财采(2024)12号)同



时废止。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萍乡市领导干部不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萍乡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7日

(主动公开)



萍乡市领导干部不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 活动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绝不利用 职权或者职务之便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

二、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程序,不暗示、授意相关部 门及其人员影响招标投标活动。

三、严格遵守《江西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 动登记报告制度》,如遇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 动的,如实登记报告,填写《江西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招 标投标活动情况登记表》。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绝不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索 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变相收受他人财物。

五、严格查处招标投标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绝不利用职权和 职务上的影响,妨碍有关部门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纪行为进行

六、严格加强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绝



不允许他人利用本人职权和职务干涉、影响招标投标活动。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问责、纪律处分和法律惩处。






招标项目名称:

承诺人:

工作单位及职务: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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