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县(区)财政局:
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管理,根据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党政 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市政务服务和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已开展我市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 所服务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征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会议定 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规范采购单位第二阶段采购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内,针对市本级预算单位采购预算金
额在50万元以下的,各县区预算单位采购预算金额在30万元 以下的,应向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采购一般会议服务。市本级 预算单位单笔采购预算金额为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 县区预算单位单笔采购预算金额为30万元以上(含30万)的, 应作为单个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不纳入框架协议采购范围。(采 购限额标准由《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 确定,随政策变化自动调整,不另发文)
二、有效期限
本次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为2026年4月28 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入围供应商应当根据框 架协议的约定和承诺,向萍乡市所属采购单位提供服务。若本 次框架协议到期后无新框架协议,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延长至 对应品目新的框架协议采购征集结果生效之日。后续相关采购 工作参照本文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三、采购流程
1.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单位应当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 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 新增采购项目、填报采购计划。采购单位在江西省政府 采购智慧监管综合平台新增采购项目、编报采购计划(实施形 式选择“框架协议合同授予”,可不公开采购意向),选择拟 采购的品目,并关联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将采购计划下达至江 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
3. 登录平台下单采购。采购单位登录“江西省框架协议电 子化采购交易系统( https://kc.jxggzyjy.cn/)”, 选择相应 品目,按照公开征集文件规定的方式,选定入围供应商服务, 关联采购实施计划并下单采购。由于本征集项目为开放式框架 协议,入围供应商名单请采购单位自行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 化采购交易系统的框架协议信息中查询(对项目第一阶段供应 商入围相关事宜请联系征集人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99-6882187)。
4. 合同管理。框架协议采购应签订合同,采购单位进入江 西省政府采购智慧监管综合平台选择合同签订、合同备案。定 点会议场所履行合同后,依据框架协议约定的凭单、订单以及 结算方式,与采购单位进行费用结算。
5. 费用报销与付款。费用结算后,采购单位应要求会议定 点场所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电子结算 单,如实开具发票,并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作为单位报销 凭证。最终在江西省政府采购智慧监管综合平台选择合同支付。
四、其他事项
1. 各采购单位要规范框架协议采购,加强采购合同授予管 理。采购单位应结合单位实际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以合理方 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相关要求 和优惠情况等签订合同。
2. 采购单位要加强框架协议采购政策学习,准确把握框架
协议适用范围和流程,规范开展框架协议采购,确保框架协议 采购平稳有序实施。对框架协议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违规问题, 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均有权向财政部门反映。
3. 各级党政机关所属的单位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会 议)中心因条件不具备而未成为会议定点场所的,主管单位不 得用于接待和承办中央和外省党政机关人员会议,但仍可按低 于现行会议费标准,用于本省系统内的会议。
4. 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萍乡市市直机 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行政政法科0799-6793623(会议定点场所管理 及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相关问题咨询刘主任)
采购监管科0799-6794527(采购系统及采购流程相关问题 咨询刘工程师)
萍乡市财政局
2026年8月31日
(依申请公开)